雅味素食

Wednesday, April 02, 2008

為甚麼吃素更偉大更快樂?

為甚麼吃素更偉大更快樂?
——清海無上師談茹素



問: 為什麼我應該吃素?

答: 我吃素是因為在我內邊的上帝要我這麼做。懂嗎?吃肉違反宇宙好生的法則。我們自己不想被殺,也不願被偷,如果我們這樣對待別人,我們就是在做違背自己本意的事,而必將使自己痛苦,你所做的每一件傷害他人的事都會使你受苦。你不會咬你自己,也不會刺傷自己吧!同樣地,你不應該殺生,因為那違反了生命的法則,只會使我們痛苦,所以我們不做。這並不表示我們設法限制自己,而是表示將自己的生命擴展到其他眾生。我們的生命將不再侷限在這個身體裡,而延伸至動物和所有眾生的生命之中。這會令我們更高貴、更偉大、更快樂、更無限。不是嗎?

問: 吃動物固然是殺生,吃植物難道不是殺生嗎?

答: 吃植物當然也是殺生,也會有業障,但是業障比較小。如果能每天修行觀音法門兩個半小時,就可以清除這個業障。因為我們不得不吃,所以只好選擇意識最低、痛苦最小的生物來吃。植物身上90%以上都是水,意識的成份很少,少到幾乎不能感覺痛苦。何況,我們吃植物的時候,並沒有斷它的命根,反而因為剪下它們的枝葉,促進了它們的無性生殖,事實上對植物更好。所以園藝學都教我們要修剪花木,它們才會長得更大更漂亮。至於水果,當它成熟時就會發出香味,並以鮮豔的顏色、甜美的味道吸引我們去吃它;果樹就是以這種方式達到四處傳播種子的目的。如果我們不摘來吃,就會過熟而掉落地上腐爛,種子也會因上面的大樹遮住陽光,導致死亡的命運,所以吃植物、蔬菜是一種自然天成的趨勢,對它們來說並沒有任何痛苦。

問: 豬、牛、雞、鴨等生物,都是我們飼養長大的,為何不能吃?

答: 那麼人也是父母養大的,請問父母有權吃小孩嗎?生物都有權生存,任何人都不能剝奪他們生存的權利。香港的法律規定,自殺也是犯罪,更別提殺生了。

問: 動物本來就是生給人類吃的,不吃的話,畜生不是遍佈全世界了嗎?

答: 這是很荒謬的理論。我們殺豬殺牛的時候,有沒有問牠願不願意給我們吃?凡是生物都有貪生怕死的心,我們不願意被老虎吃,為什麼動物應該被我們吃?人類出現在地球上,不過是數萬年的事,在人類尚未出現以前,很多動物就已經出現了,請問牠們有沒有把地球擠得滿滿的?生物都有牠們自然的生態平衡,當數量太多時,受到食物和空間的限制,就會大量減少,而維持在一定的數量。

(節錄自http://www.godsdirectcontact.org.tw/ch/index.htm

轉載自:香港素食會<<茹素>>第147期(2008年4月號)
網址:http://www.vegsochk.or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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